江苏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被判死缓 具体怎么回事 江苏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被判死缓 详细细节情况介绍
2022年9月22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立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后,将被判处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假释。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他因伪造身份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王立科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