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明确新冠感染重症标准 重症症状有哪些 新冠感染重症诊断依据
13日,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发布《新型冠状病毒重症感染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明确,新冠肺炎未达到重症诊断标准,但年龄在65岁以上、未完成全程接种且并发严重慢性疾病的肺炎患者,可作为重症病例管理。
与第三版相比,第四版首先调整了病名,将“新型冠状病毒”改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该“方案”在临床实践中纳入了有效的治疗方法。在一般治疗中增加高热、咳嗽等对症治疗;将我国已批准上市的小分子药物加入抗病毒治疗;抗凝治疗增加;强调有意识俯卧位通气的重要性;在氧疗和呼吸支持治疗方面,结合最新知识和研究证据,指出经鼻大流量氧疗优于鼻导管或面罩吸氧,改进了呼气末正压的设定方法,加强了机械通气的肺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