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是一个尴尬的题目呢。
我对付特别可怕的人,的惯用办法,就是拉黑。这个「可怕」指的是:不知道怎么回、怕自己骂得太难听、或者早就看对方不顺眼——终于拖到黑名单里,轻轻埋掉。太孩怕正面冲突了,每次真到了和人对线,我都手脚冰凉,怂得要命。
风水轮流转,呵,我也有今天。
事情要从上篇推文说起。
就是真心实意地安利了一个喜欢的播客。
他们那期真的很火,后面还搞了一个返场问答二次目。大明说,她所有评论都会看,看到有人真的懂,特别高兴。
于是我也兴冲冲地跑到评论区:嘿我夸了你们整整四千字哦!成功安利了好多人诶!
然后,主创把这条删了,按图索骥找来告诉我:喜爱已收到,版权问题待商讨。
很懵。
主创的观点是:那篇安利,具体的内容就是简单的二次加工大量用了播客原有的结构和内容,没有征得他们的同意,并且带有商业化收入。
幸好咱是搞过同人文的,我大体阐述了一下:如同书评和影评一样,播客评论也是二次创作。
物料是很多,但是需要人去串联编织,小到一个描写和断句,再渗入自己的观点。而如果不把全情介绍完整,有些思考也会显得突兀和无病呻吟。这些内容,和我从几年前就在想的问题太吻合、太呼应了,所以用了六七个小时写出来,心里是透亮的,如果说小毛在用消消乐「由艺入道,借假修真」,我的安利也同样如此。
但当时的脑子可没那么清醒。好慌,屁大点事,慌得不行,面对任何冲突哪怕是根苗,我都两眼发黑想赶紧溜。人家也没说要把我怎么样啊。
我在想,小毛和大明本人会怎么说呢。
结果就在主创没来得及回复我的、让我很焦心的间隙,我去微博上找到大明,发了私信。
后来这边主创也说,他们也没有遇到过这种事,决定,以后标记二次创作需授权即可,还鼓励我好好创作(。
不过,大明,把我,拉黑了。
可喜的是,搞身心灵也有段日子了,正闷着,脑子里幽幽地飘出来那句经典的「一切流动都是好的流动」。这时回头去看那条私信,情急之下,话就说得不那么好,掺杂了大量的情绪,最后一句话是“好难过”。
她大概是很讨厌道德绑架的人。当然,她具体的理由我无从得知。
这事,从前我肯定会觉得很不舒服,可她的确没有义务为一个陌生人负责。我好像也进入了某种轻度的情景性的 “粉丝妄想症”哦,虽然我没有偶像。
就像我接到播客主创的私信,一瞬间心里腹诽,这不聊的就是“四大皆空、爱意流动”呢吗,怎么还搞这个,那现在说“尊重真实体验”,我能接受被一个夸过的人直接拉黑吗?
有啥不能的。
炸出心里这么多小九九,也太好玩了。
顺带想起,有位大学老师,说她当年很仰慕一个作家,特别兴奋,带着点傻劲儿去登门拜访,结果吃了闭门羹。为了呵护我们那颗对文学的拳拳之心,就不提名字了。
当时也是很为老师可惜,觉得大作家摆谱,和小学课本里接见小记者的高尔基老先生比起来可差远啦。
但现在想想,没有谁不好。
这是我不想去真的了解我喜欢的作家们的原因,也是我渐渐允许自己去拒绝任何不舒服的原因。
通过对自己的尊重和体察,也学会了尊重别人看起来有点“讨厌”的行为。设想换一个情形,我们在公交车相遇,我没有带钱包手机,她帮我投个币,或者我帮她,那我和这个人的关系,可能就“完全不同”了。
很多时候,都只是情景和表达的机缘,不构成对「我」的“否认”,甚至,和“人”都没关系。
而且我也,再次学会了总是还给老师的那一课:稳一点,等一会,不着急。接过剧本,谁还能在我的梦里把我给欺负了啊。
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阳光了,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