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渡缅甸搞诈骗 因不会打字被拒 详细情况介绍
贵州省黔东南州中院于2023年8月14日公布了一起案件,涉及三名男子多次试图偷渡到缅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但由于他们的文化水平较低,不懂得打字,因此被诈骗公司拒绝录用。最终,他们只得以一枚"银手镯"作为收获。以下是该案件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吴某周在2019年7月、2019年10月和2020年3月分别偷渡到缅甸,然后再偷渡回国。在2020年10月,他再次试图偷渡到缅甸,但在云南省边境被诈骗公司拒绝录用,理由是他的文化水平较低,不适合从事诈骗行业。
被告人黄某正在2019年1月和2019年7月分别偷渡到缅甸,然后再偷渡回国。在2020年8月,他计划再次偷渡到缅甸,但在乘车途中被警察查获并劝返。
被告人杨某在2019年3月偷渡到缅甸,然后再偷渡回国。在2020年5月,他再次偷渡到缅甸,但在2020年12月选择自首并回国。
在2023年2月,被告人吴某周、黄某正和杨某事先约定一同偷渡前往缅甸从事工作,但在途中被云南警方查缉并抓获。
最终判决结果如下:根据被告人吴某周、黄某正和杨某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的严重情节,他们的行为构成了偷越国境罪。综合考虑五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同时考虑到他们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吴某周犯了偷越国境罪,被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被告人黄某正犯了偷越国境罪,被判处五个月拘役,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八百元;被告人杨某犯了偷越国境罪,被判处四个月拘役,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八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