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人们都对海岛怀有浪漫诱人的幻想。最近,“中国第一无人岛”成功出让,并迎来了新一任“岛主”。这一事件也引来了不少人对于我国无居民海岛的购买和所有权的疑问。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一下,我国的无居民海岛怎么购买,以及无居民海岛属于谁。
2003年,国家海洋局、民政部颁布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规定允许个人或机构购买和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但是租用期最长为50年。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购买者获得的仅是使用权,而无居民海岛利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也就是说,所谓的“岛主”仅拥有使用权,无法拥有所有权。
由于成本高、收益难的投资特点,无人岛的开发长期被视为富有人士的“氪金游戏”。大量资金投入的例子比比皆是,其中大羊屿岛在建设酒店一期的时候,单是发电就投入了6000万元。而当年的“温州第一女岛主”在五年的开发后也无奈退场。
在现实中,“守岛”比“买岛”更为困难。部分媒体曾经举例说明,在无人岛开发中,沙子运输价格占据了相当大的成本,一般需要付出至少1200到1500元来运输平价200元的沙子。建立一个码头通常需要至少两三千万的成本投入。除此之外,大型工程项目如建立海坝的投入则高达数亿元。
然而,还是有部分成功的案例的。比如海南蜈支洲岛因其靠近三亚的地理位置,从1992年被山东富豪孙氏兄弟购下,倾力开发后于2001年面向游客开放,之后投资高达38亿元。
具体而言,无居民海岛指的是住址登记地无居民户籍管理的海岛。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无居民海岛的主要用途包括旅游、交通运输、工业、港口仓储、渔业、农林牧业、可再生能源、城乡建设以及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
我国海洋总面积超过300万平方公里,其中超过500平方米的海岛近7000个,小于500平方米的海岛则有上万个。相比陆地,海岛面积狭小,生态群落相对独立而又脆弱。
根据《民法典》第248条规定,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